物業服務費管理 催收管理費,提意見是業主(住戶)的權利,繳納管理費是業主(住戶)的義務;業主(住戶)可以放棄權利,卻不得不履行繳納管理費的義務。催收管理費分上門催收和電話催收兩種方式
一、上門催收:
①表明自己的身份和來意;
②若業主(住戶)對管理處有什么疑問,可以現場給予解答,無法解答的問題,留下業主(住戶)的聯系方式(不能做任何的承諾);
③做好催收管理費的記錄;
④跟進業主(住戶)繳納管理的情況。
二、電話催收:
①表明自己的身份;
②確認對方的身份;
③表明打電話的意圖;
④與業主(住戶)約好繳納管理費的時間;
⑤做好記錄;
⑥跟進業主(住戶)繳納管理費的情況。
走回訪
(1)對維修服務回訪處理率達100%。屬安全設施維修的2天內回訪;房屋滲漏水項目維修的,試漏后3天內回訪;其他維修項目2天內回訪;卦L可上門或電話回訪;卦L中發現問題及時通知維修人員整改。
(2)客戶服務中心主管按照走訪計劃,安排相關人員對業主、住戶進行走訪或電話訪問;每年發放《業主意見征詢表》征詢業主意見并及時回收,統計分析,報管理處主任。
(3)在與業主、住戶交談或了解情況時,態度要熱情、溫和,談話內容以工作為主,在表明某些觀點時,耐心解釋,將事情的原因、根據說清楚。走回訪工作完畢,應感謝對方的支持和配合。提出告辭,在門口再次向對方表示感謝,并主動替住戶關上門。
(4)將走回訪記錄詳細記錄在相應格式表單上,并記錄處理意見及結果,報客戶服務中心主管。
(5)每月末匯總走回訪記錄,并進行統計、分析,對類似問題出現較多的,寫成統計分析報告,以書面形式經客戶服務中心主管審核后,報管理處主任。
社區文化活動
(1)充分利用宣傳欄、中心廣場、會所、娛樂活動中心、網(籃)球場、健身房、圖書館等現有硬件設施開展各類社區文化活動。
(2)宣傳欄:宣傳有關物業管理的政策法規、社區動態等,倡導業主共建共管。每兩周更換。
(3)文化活動:給合季節、節日、特殊紀念日等,舉辦各類有意義、有特色的文化活動。
(4)制訂活動方案:確定活動主題、活動項目、成本費用、地點、時間、參加人員、人數、活動進程、需配合的相關部門人員、獎品等等。
(5)現場布置:客戶服務中心聯合維修部、安護部、環境部等提前布置活動現場。
(6)分工:明確各崗位人員及相應職責分工,準備所需資源。
(7)備案:對組織各項社區文化活動進行記錄、拍照、攝像,并歸檔留存。
便民服務、委托服務
1、將便民服務項目向業主、住戶公告。
2、客戶服務中心按接待程序接待需要提供便民服務的業主或住戶。
3、根據業主或住戶提出的便民服務或委托服務的內容,客戶服務中心接待人員與業主或住戶以口頭或書面的形式就服務細節如:涉及的項目、面積、時間、費用、效果等進行約定。
4、客戶服務中心接待人員將便民服務或特約服務按性質通知相關部門主管,由主管安排人員在與客戶約定的時間上門服務。
服務完畢,由業主或住戶對服務工作進行驗收,驗收合格后,收取約定的服務費用,開具票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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